酒會禮服與黃昏晚禮服
日裝之後就是正統午後服裝,接著是酒會小禮服,然後是簡約晚禮服和短晚裝。這些區分隨著時代進步而簡化,而衣著俗例亦開始瓦解。
酒會禮服在1920年代首次出現,在戰後再度興起。酒會禮服在傍晚時分,或稱「六至八」的聚會中穿著。聚會中的客人通常站著交際,因此禮服可以包括複雜的撐裙和細部,不怕坐下來時給壓著。
Christian Dior的著作《時裝小字典》(1954年) 把酒會禮服形容為「精緻講究的午後服飾」,最好起用黑色塔夫綢、緞、雪紡和羊毛質料。這種「黑色小禮服」的時尚女裝通常以手套和小帽子配襯。
返回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