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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文化博物馆
「文化速递—展览图板」外借服务申请表

此栏由申请人填写(请先阅读「申请外借服务须知」)

拟借展览图板的编号及名称*

(第一选择)
编号
名称
(第二选择)
编号
名称
(第三选择)
编号
名称
(第四选择)
编号
名称
(第五选择)
编号
名称

借用日期*
  至  

借用目的
展览地点
对象/级别*
人数*
团体/学校名称*
团体性质
地址
联络电话*
传真
电邮地址
负责人姓名*
取板人姓名*

*必须填写


兹证明上述资料正确无讹,并无遗漏,并愿意遵守下述申请外借服务须知的指示。

请输入验证码* : 

申请外借服务须知

  1. 香港文化博物馆免费为学校∕注册慈善团体及非牟利机构提供外借展览图板服务。
  2. 任何注册慈善团体∕非牟利机构须提供有关文件副本,以证明其慈善或非牟利性质,如税务署按税务条例第八十八条发出的信件。文件副本必须由机构负责人正式签署,连同团体盖印,以示真确
  3. 本馆会按先到先得方法安排借用申请。申请接受与否,本馆保留最后批核权。若因任何原因而未能借出图板,申请人∕机构不得异议。本馆在收到申请后,将以电话与申请人联络。
  4. 博物馆将安排运送图板至申请人∕机构提供的地址。申请人∕机构须于约定日期安排人员提取及交还借用图板。提取图板时,须出示有效香港身份证或工作证,以便核对。
  5. 申请人须于约定日期内提取图板,逾期则作自动放弃论。敬请于取板限期前至少一天,于办公时间内致电2180 8192教育及推广组预约取板时间。
  6. 所有展览图板版权均属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所有,严禁复制、翻印或转载。
  7. 借用学校∕团体不得向观赏者收取任何费用,或未经馆方同意,擅自将图板外借予其他学校∕机构。
  8. 借用者必须妥善摆放展板,并须确保展板在展览期间安全展出。在布展及展览期间的任何情况下,展板对任何人∕物造成任何伤害或损毁,馆方皆不会承担任何责任。
  9. 如有任何查询,欢迎于办公时间内致电2180 8192,与本馆教育及推广组联络。
  10. 提供个人资料纯属自愿性质。然而若资料不足,本馆职员可能无法处理有关申请。根据个人资料(私隐)条例(香港法例第486章)第十八、二十二条及附表一载列的第六原则,申请人所提供的个人资料,将用以处理其申请。申请人如欲查阅及∕或更正本申请表内的个人资料,可致电2180 8210与行政主任(文化博物馆)联络。